浙皮协【2024】 第20号
—---———-————★—-------———-—-
关于评选“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
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各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
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自1994年成立以来,历经三十载的风雨洗礼与不懈奋斗。在党的正确引领下,历届协会理事会与全体会员携手并进,始终坚守“协会生命在于活动、协会的功能在于服务”的核心价值观。作为行业的桥梁与纽带,我们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这三十年是皮革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黄金时期,不仅孕育了九个国家级皮革特色区域,更培育了一批全国行业领先的品牌。我省皮革行业在规模经济、市场份额、出口创汇、品牌效应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均位居全国前列,正逐步实现由“皮革大省”向“皮革强省”的转型升级。
同时,协会自身也取得了长足发展,连续三次荣获民政部颁发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并于2008年首批获得浙江省民政厅授予的“5A”级社会组织荣誉,至今已连续四次保持此殊荣。此外,协会还荣获了“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这三十年来,协会与行业、企业同舟共济、相互促进,共同书写了行业改革开放发展的辉煌篇章。
为庆祝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深入总结与回顾我省皮革行业的发展历程,展示行业不畏艰难、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弘扬浙江皮革行业团结协作、持续进取的优良传统,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共同描绘皮革行业的新篇章,经研究,协会决定对过去三十年间为协会工作和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会员单位进行表彰。特此举办“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突出贡献奖”单位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主业属于行业范畴,且为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五年以上会员单位。
二、评选标准
1. 对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的贡献:入会会龄五年以上的会员单位,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在过去三十年间对协会工作有显著贡献,积极参与协会各种活动、为协会发展献计献策、为协会提供各种资源等。
2. 对行业发展的贡献:在皮革行业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标准化建设、市场拓展、产业链整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3. 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注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员工福利,没有不良信誉记录,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
4. 行业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为行业树立良好形象,引领行业发展潮流。
三、评选方法
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荐填写《推(自)荐表》,根据条件编写企业(单位)对协会工作、行业发展贡献情况,突出重点、亮点、成效、成果,附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关荣誉证书等资料,字数在2000字以内,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当地有地方协(商)会的,各地方协(商)会择优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单位),并在《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
2、《推(自)荐表》在2024年6月15日前将原件快递到本协会,并将扫描件电子版发到本协会邮箱,本协会汇总《推(自)荐表》初选名单,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出“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突出贡献”单位名单。
3、评选结果将在7月份召开的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八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暨2024年全省皮革行业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在协会官方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上公布及作相关报道。
4、本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法
联系人:谢基尔电话:13605809674 江蕾电话:18958027977
协会邮箱:923864617@qq.com协会QQ:923864617
协会电话:0571-87808777
通讯地址:杭州市馆驿后2号万新大厦1号楼1310室
邮编:310009
附件:“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突出贡献奖”推(自)荐表
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
2024年5月5 日
抄报:浙江省经信领域行业协会党委
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附件:
“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突出贡献奖”推(自)荐表
单位全称 |
|
企业创办日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业务范围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企业对协会工作、行业发展贡献主要内容:(可以另附页2000字内): |
|||||||
企业自荐盖章 |
|
地方协会商会推荐意见、盖章 |
|